湖师大附属德山学校“ 三点半课程”结业、考评办法(试行稿)湖师大附属德山学校“ 三点半课程” 结业、考评办法(试行稿) 根据《湖师大附属德山学校“三点半课程”实施方案》、 《湖师大附属德山学校“三点半课程”管理制度》,学部每学期对“三点半课程”进行 一次考评,既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结业考核,又要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评价考核。 “结业”是针对学生,“考评”是针对 教师。 一、“三点半课程”结业工作要求 1.每学期“三点半课程”结束时间:倒数第6周。 2. 每学期,每个“三点半课程”授课教师提交6种材料:课程纲要(期初开课之前)、座次表(每个学期第1次课后)、教案、学生考勤册(即在期初学部下发的《课程名册》基础上,教师对学生的全期考勤记载,含转进、转出情况)、学分登记、考核等级。后三项可以合在一个表册上。 3.通过钉钉,以单聊方式,“课程纲要”、“教案”提交给 科研督导部部长、“其余4项”(均用Excel文档)提交给科研督导部干事。每少1个教案扣 20 元,其它5项缺交分别扣 300、100、300、300、300 元。纸质教案交科研督导部办公室。截止时间为每学期倒数第2周。 4.“学分登记、”“考核等级”规则见《湖师大附属德山学校“三点半课程”管理制度》。中途转入的学生由后任课程教师负责考核。 5.“三点半课程”考核等级纳入学生 期末综合素质评价,考核不合格的综合素质不能评为优秀;考核不为优秀的不能参加期末的评优、评奖;学段内不达一定学分标准,不能升入本校高一级的学段就读。 6.各班学分,初中不足8分、小学不足6分的学生数,将由“三点半课程”管理工作委员会提交给各学部,作为学部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参考。 7.对学生的考核是敬畏课堂、尊重课程、教育学生、树立威信的需要。授课教师必须严肃认真严禁弄虚作假,违者取消教师所教“三点半课程”评优资格 。 二、“三点半课程”考评工作要求 1.考评办法参见下表
(1)基本分满分100分。“ 课程纲要” 上交且合格计5分;“ 教案” 上交且合格、良好、优秀计10、15、20分;“ 学生数” 达到基本数(不少于12人)计5分,未达基本数计4分;“ 出勤” 旷课1节扣20分,迟到1次扣2~5分,早退1次扣2~5分,请假1次扣5分,因公且请假不扣分,因公未请假扣5分;“ 学生满意”合格、良好、优秀计3、4、5 分;“ 社会评价”好、无、坏计+5、0、-5 分;“ 活动展示竞赛”20分;“ 其它” 包含学生安全、学生出勤、学生巩固率、课堂秩序、教室卫生等计0~20分。 (2)考评要结合全期学部、学校对“三点半课程”的检查、通报、展示活动情况(如家长开放日、汇报展示、微信公众号、展板、墙报、媒体报道时用作素材、竞赛获奖……)等。 (3)考评程序 个人申报(见附件)→学部→“三点半课程”管理工作委员会→“三点半课程”领导小组。 个人不申报的最高只能评为合格。 (4)考评结果 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,占比约为30%、60~70%、10~0%。学部要制定考核、考评细则,报科研督导备案。学部应成立以课程教学处主任为组长,学部领导、“三点半课程”干事等参加的考评小组。考评小组应进堂考查,在 每学期倒数第2周内完成考评工作;并将考评结果上报科研督导部。 湖师大附属德山学校 2019年3月 附件 湖师大附属德山学校“三点半课程”考评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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